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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5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于201655—513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各部门、各院(系)对教学工作进行自查,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 教学过程。包括本科生(含留学生)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科研训练等方面的教学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大纲(含课程教学、实验、考试、见实习教学大纲)修订情况;教学任务的执行(含调、停课情况);教学研究、教学方法改革等进展及阶段成果;教研室集体备课;课程考核方式及评定体系改革;基于课程考试的成绩分析及反馈;教学档案管理及专业、课程、实验室等基本建设情况。

2. 教学资源。

1)师资队伍。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投入及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等。

2)条件资源。包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设施等教学条件的合理配备和有效使用情况;实验室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学生学业指导和心理咨询等支持服务情况。

3. 质量管理。包括院(系)的二级教学管理规范及执行情况;院(系)开设课程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质量管理情况上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成绩分析及质量控制;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对教学质量满意度调查分析与改革举措教学事故、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学业预警制度等情况。

4. 学生学习效果。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及通过率、学生综测成绩分析;应届毕业生考研率、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参加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情况;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情况;第二课堂活动开展情况(含社会实践)等。

5. 课堂教学情况反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本学期督导听课情况与各院(系)进行交流反馈。

6. 其它:院(系)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特色等。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部门、院(系)自查为主。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实际,通过检查、座谈等各种形式,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听取师生、社会用人单位等方面的教学反馈意见,了解学生、教师教学动态。

2. 各院(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与整改,形成自查总结。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的自查工作总结。自查总结报告经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16日报送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同时电子版发送到jpzx@wfmc.edu.cn

3. 各院(系)与学校督导专家联系,自行确定督导听课情况反馈时间和地点。

4. 根据《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学校领导,各部门、各院(系)处级干部将本学期已经完成的《听课评价表》于513日前送交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同行教师(含二级督导组)听课评价表由院系存档。

5. 各部门、各院(系)在检查中要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汇总及归档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措施,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和提升教学质量。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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